车辆评估案例
2020年10月3日,刘某驾驶出租车正常行驶时,被侧面冲出来的小型轿车撞上造成两车损坏。事故中出租车司机刘某无责,对方全责。因出租车系营运车辆,事故后导致车辆停运,为索赔车辆停运损失,刘某委托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因交通事故造成出租车在维修期间停运损失一案。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听取有关人员对评估标的情况介绍,了解评估标的因故停运前营运等情况。评估标的为北京现代牌营运性出租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日,车辆事故发生后停运,事故发生后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修理,2020年 10月13日修好出厂,共计停运10天。评估工作人员在当地咨询并核实了多家专业汽车修理厂,出租车的维修工期属于正常维修工期。
评估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询问当地出租车行业了解及结合通运公司出具书面材料,明确每辆出租车平均每天的营运收入及国庆期间的营运收入。同时收集其他出租车同时期的营运收入发票,结合公司证明及本车国庆收入情况,综合考虑本车在国庆期间合理运营收入。
评估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对出租车营运期间的每日不变成本及实际利润的认定,确定了评估对象的停运损失价值。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结论书,经过逐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延伸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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