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高速逆行48公里,竟没造成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2018/12/4

摘要:喝酒“断片”,竟在高速上逆行了48公里,还幸运的活了下来,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不存在的!

    又是酒驾,又是逆行,还在高速公路上,等等...小编先缓缓,小心脏受不起惊吓!这到底是何操作?待小编捋捋后报道给大家!

    据报道,11月8日凌晨1时,湖北高警襄阳大队值班室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小车在二广高速襄阳段逆行,接警后民警迅速沿报警路线查找车辆,最终在二广高速1580公里处发现了该车,车上一名男子(张某)正在副驾驶位置上呼呼大睡,当民警打开车门时车内散发出一股强烈的酒味。当民警询问谁是驾驶员时,张某称不知道谁开的车,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

    民警随后通过该车行车记录仪判断驾驶人很有可能就是张某,民警立即将张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对其酒精含量进行鉴定,在进一步的询问中张某承认了酒后开车的事实,但是关于如何把车开上高速并逆行的经过,张某称其酒后完全“断片”自己都不记得了。

    民警随后调取了该车行驶路段的监控视频,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张某驾驶车辆从二广高速襄阳西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往北行驶至襄北服务区,在服务区内掉头开始逆行,从襄北服务区到被查获地点总共逆行了48公里。


    万幸的是迎面行驶的其它车辆及时避让没有和张某“断片”后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没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如果一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这位司机你是否前世积德了?)

    经检测,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60 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酒驾猛如虎,可偏偏中衡小编、中衡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专家将这话都讲烂了,酒驾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曾看到一好句现赠与你们:安全!是一切幸福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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