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6
摘要:痛心!4岁女童被妈妈牵着手过马路竟还是被汽车碾压身亡,为什么?为什么就躲不过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12月1日,广东深圳一名女子拉着一位4岁女孩过斑马线,此时张某某驾车行驶至此,车头与4岁女孩发生碰撞,女孩倒地后被车左前轮碾压,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4岁,人生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鲜活的生命就此凋零,多么令人痛心,而回顾视频那案发的一瞬本可以避免,可...
警方通过查看现场视频发现,带女孩过马路的女子过马路时对张某某做了手势示意。张某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
深圳交警微博12月5日消息,据调查,肇事司机是新手,7月底领证,自称当时注意力集中在电单车上,没留意行人。
为此,深圳交警发了一条微博,令人类目...
网友们更是坐不住,拿起键盘码着字吐露自己的愤怒!
以下是部分网友经典留言↓↓↓
xiaozouguangli:行人在斑马线,车必须让行!行人没有任何问题!车全责!
发财鸟888888:我一直都是提醒老婆孩子过马路人要让车,过绿灯也要等左边的车停稳了再过去,万一司机看不见呢?
伟虹911:司机太粗心了!行人过马路,不要自以为司机一定看见你了,一旦没有,就会酿成灾祸。
艺远: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虽然司机全责,但行人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慢一点,安全一点。
小小毛毛鱼哦:虽然说是车让人,但车的速度肯定比我快,每次都是等一下,确定车在等我走我才走。
唐之韵宋之魂:在谴责司机的时候,对面的车开远光灯也需要反省!还有这位家长,不要把孩子的生命交给别人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 应当避让 。
肇事司机罪无可赦,人们怎么谴责他都不为过,但小编也恨那位母亲,不管你现在有多痛苦,你的女儿回不来了,你...不该着急牵着她过马路,旁边两位行人不也还站着等车先过么?你...不该在车碰到你时立马跳出去,不是该先把女儿推出去么?为什么你...一点事都没有?或许小编的观点与别人不同,但身为人母的小编是真的痛心!车让人,人让车,还会造成这场悲剧么?还躲不过这场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中衡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评估专家安慰小编,说:车让人,让出一分安全!人让车,让出一份保障!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才是避免悲剧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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