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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评估案例

【案例】事故发生后的32天,保险公司迟未定损,委托中衡进行评估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8/2     浏览次数:    

    今年六月,葛某驾车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严重,本以为定损后修车就可以了,但是没想到事故发生后32天,因为各种原因保险公司迟迟未定损,为满足财产理赔的需要,葛某委托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葛某因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进行评估工作,出具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车辆损失评估

    我司接到委托后,即刻前往现场实地查勘,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标的核实,听取有关人员对评估标的情况介绍,了解评估标的出险日期、时间、事故原因、损失等情况。

车辆损失评估

    评估对象系交通事故损坏车辆。评估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关于修理行业相关规定,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损失情况,本着以修复为主且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原则,通过对维修市场广泛的调查及对损失清单的确定,得出评估对象的修复价格。确定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的情况,起草评估结论书,经过逐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车辆损失评估

    实践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后,保险公司迟迟未作出定损结论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的。对此,很多车主也是感到无奈,没有定损就不能及时修车,给自己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有些车主选择继续等待,但是有些车主自我维权意识较强,就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车辆损失评估,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车辆损失评估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定损,否则被保险人由此扩大的合理损失将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在保险公司怠于定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定损,并在此基础上维修车辆,尽快恢复车辆的使用功能,从而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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