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评估案例
【案例】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迟迟未定损怎么办?车辆损失评估了解一下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后,保险公司迟迟未作出定损结论,或被保险人不满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而另行委托他人定损等等。类似的定损条款,在实践中引发了大量的保险纠纷。而保险公司迟迟不定损也是很多车主在遇上事故后最烦心的事情,没有定损就不能及时修车,给自己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但其实,若保险公司未按期定损的,被保险人可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定损,出具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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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化名)驾驶半挂车发生双方事故,刘某次责,对方主责。但对方承保的保险公司迟迟未定损,故刘某委托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评估,出具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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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接受委托后,即刻安排评估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勘,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核,根据国家关于修理行业的相关规定,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损失情况,本着以修复为主且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原则,通过对维修市场的广泛调查,对评估范围内的车辆损失价值进行了评估,确认评估对象的修复价格,起草评估结论书,经三级审核,最终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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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在保险公司怠于定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定损,并在此基础上维修车辆,尽快恢复车辆的使用功能,从而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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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评估公司需是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其作出的评估结论具有一定的客观公正性,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