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案例
2017年05月24日,芜湖分公司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该案件出险时间为2017年05月22日22时,我司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张某,了解事故经过及车辆损失情况。
经过调查得知,2017年5月22日晚上10点左右,当事人张某驾驶苏D***车辆在三山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张某当天晚上没报交警及保险公司。第二天中午张某将车辆开回现场,然后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随后,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我司调查人员对事发地点进行走访及确认,事发地点位于三山区境内,与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大队管辖区域不符。我司调查人员随后赶往该案事故处理中队,找到办案民警,对该案所有问题进行阐述,并告知该案处理的严重后果。事故中队相关领导得知后,对该案处理非常重视,督促办案交警重新核查事发情况,立即纠正错误。随后我司调查人员和交警同志一起通过技术手段,发现该案件存在酒驾调包重大嫌疑。经过调查,本次事故事发时驾驶员非张某本人,该事故当事人有顶包嫌疑。
后通过交警大队同志的全力配合,联系当事人张某。向其告知了替人顶包骗取保险金的严重后果,当事人迫于压力,承认了本次事故系顶包案件。在沟通后,这起案件当事人在交警队签订放弃索赔书,成功拒赔,为委托人成功减损标的及三者损失总计8万余元。
标的车
三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