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评估案例
今年9月我司参与评估诉讼的驾驶证未年审,保险公司拒赔案件审理结束。荣先生(化名)驾驶货车沿合店路行驶,不慎撞到光老汉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导致其受伤。事后,交警认定荣先生负全部责任,光老汉对荣先生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向肥东县人民院提出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达84208元。
后来,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荣先生才发现驾驶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1月10日,因为疏忽遗忘,已过了年审期限。而保险公司便根据保险免责条款“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规定,认为荣先生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限,属于无证驾驶,拒绝赔付,需要他自行承担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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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驾驶员和市民的认知中,驾照过期不换、车辆逾期不检成为了理所应当的拒赔理由,那么,事实真是这样吗?驾驶证未年审,拒赔,保险公司相关免责条款是否合理?驾驶员怎样才能避免“被免责”?
肥东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案中,荣先生依法取得了驾驶证资格,在事故发生时,未超过一年年审期间,车辆主管部门并未依据行政管理职责注销其驾驶证,也就是说先生的驾驶证虽然已届期没有及时更换,但并不意味着驾驶证就此失效或作废,不应当认定荣某为无证驾驶。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双方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中“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为拒赔理由。最后,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计52139.95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经过中衡的参与,较为圆满地解决这样一起驾驶证未年审,拒赔的案件。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如果您在肥东地区有驾驶证未年审,拒赔等相关的疑问需要咨询,欢迎拨打统一免费客服热线:40000-99967,中衡股份(股票代码:832138)——您的保险理赔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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