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20
日前,一辆中联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在拆装施工中,因动用明火不慎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后停运。为方便事故后续处理,其所属吊装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对车辆停运损失进行评估。
![]()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听取有关人员对评估标的停运损失情况介绍,对中联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火灾事故发生前的营运情况进行核实。随后评估工作人员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
经查勘和委托单位提供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到看到标的主卷扬钢丝绳被燃烧后局部弯曲,钢丝绳附着黄油已被烧尽,80吨大钩、滑轮表面爆皮,润滑油烧尽。
![]()
评估工作人员依据查勘情况,经市场询价及维修单位了解,确定更换主卷扬钢丝绳,80吨大钩、滑轮清理维护保养。在当地咨询并核实了多家专业汽车修理厂,中联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的维修工期属于正常维修工期。再结合实际情况,确认停运时间。
评估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对中联牌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营运期间的实际成本及实际利润的认定,确定了评估对象的停运损失价值。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结论书,经过逐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延伸阅读: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停运损失具体数额并非由单方确定,而应由评估机构对停运损失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论来确定。
24H咨询热线:400-0099-967!
联系电话:40000-99967 座机邮箱:zhgg-bgs@zhbx.net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G4楼A区6-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