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应凤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为满足财产索赔的需要,依法对豫J*****车碰撞的三者财产损失进行了评估工作,对评估标的的损失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公司评估人员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对评估标的进行资料收集;在充分市场调查与询证的基础上对评估范围内的房屋损失进行了评估。目前我司的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委托评估范围内的豫J*****车碰撞的三者财产损失评估价值为陆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69600.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财产遭受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并不是受害人说了算,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需要经评估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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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
关于申请财产损失鉴定的程序:
第一,提交书面鉴定申请书,写明需要鉴定的物品修复价值。
第二,选定鉴定机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第三,选定的鉴定机构需要有鉴定资质。
第四,预交鉴定费用,该费用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等鉴定结果报告,然后理赔。
PS:如需咨询财产损失评估,可随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0099-967。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随时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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