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眼睛受伤,理赔惹纠纷最后中衡司法鉴定中心的报告成功维权

2018/1/23

交通事故真的很可怕,中衡易赔客服最近接到一个咨询电话交通事故导致有眼受伤,几乎失明。理赔时候无法达成共识,咨询找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三期鉴定。

由于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衡易赔的服务商,客服第一时间安排法医与其联系,经过沟通后很快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伤残等级、三期鉴定。

事情的大概是这样的,2016年12月某日,被鉴定人李某因交通事故致伤。后经住院治疗,现伤情稳定,现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伤残等级、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司法鉴定。


这天伤者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根据现场体格检查并根据其提供的相关病历材料、案情,结合法医学检验所见,被鉴定人李某因2016年12月某日交通事故“1.车祸外伤术后2.鼻骨骨折3.眼眶内侧壁骨折4.头面部皮肤裂伤5.胸腹部闭合性损伤”,经住院行对症治疗,现伤情稳定。据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VEP检查示其双眼P100的差值超过8ms,提示右眼视觉通路传导异常,结合其视野检查报告:右眼平均缺损32.88dB,证实其遗留右眼光感,符合盲目4级,上述损伤对其日常社会交往及生活造成影响,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OO2)第4.8.2 a)之规定,符合八级伤残;余损伤不构成伤残等级。

被鉴定人李某因车祸致伤,经两次住院治疗,共住院39天,出院后在家休养康复。结合其损伤恢复所需时间,参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第[5.3.3.b]、[5.1.17.a]之规定结合附则A.3,予以综合评定,建议其误工期为伤后90日,营养期为伤后45日,护理期为伤后39日。

最后被鉴定人李某凭借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交通事故眼睛受伤的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报告,让肇事方信服口服,成功维权,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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