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6
2013年11月30日中衡受某保险公司委托,对安徽省马鞍山搅拌车碰撞致三者受损案进行现场查勘,我公司作为题述事故的保险公估人,即派员前往出险现场查勘。经我司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受损标的予以检验、估损及理算,谨将公估结果报告如下。
被保险人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零时起购买施工机械保险综合险,于2014年3月30日二十四时止到期,保险标的:本次出险的标的是一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事故经过及索赔
事故经过
据被保险人代表贾某(化名)介绍称:“2013年11月30日8时许,我公司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新桥镇我厂区倒车时,由于视线不清,碰撞到后面的一辆水泥罐车,导致水泥罐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索赔情况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代表洪怀权向保险人报案,未提出具体索赔金额。
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
我司于2013年11月30日上午接到委托后,随即指派公估师与被保险人代表洪画(化名)取得联系。初步了解现场情况。2013年11月30日13时许,我司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现场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看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停放在场地上,未受损。水泥罐车已经开到维修店维修了,于是我们立即到陕汽德龙的维修店,看到皖Q08042水泥罐车的前挡风玻璃受损,又倒车镜受损,另外就是玻璃胶条压坏了。其他无损失。
事故原因分析
经我司公估师现场查勘,结合被保险人代表的陈述,我司判定事故原因为驾驶员魏猛操作时,视线不清,导致在倒车时碰撞到对方车辆,造成对方车辆受损。
公估结论及建议
我司认为本次事故是由于碰撞导致三者车辆受损,属保单列明责任,事故时间在保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故本次事故属保险赔偿责任。由于金额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最终被保险人放弃索赔。
联系电话:40000-99967 座机邮箱:zhgg-bgs@zhbx.net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G4楼A区6-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