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27
受理日期:2017年2月20日,申请人某物流有限公司因杨某在道路事故现场停车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彭某未及时发现而发生车祸,事后经勘查认定,彭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二杨某负次要责任。随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对彭某的车辆损失进行了公允。
1、委托日期:2017年2月20日
2、申请人:某物流有限公司
3、委托评估事项:对货车停在事故现场未采取安全措施而发生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
4、评估材料:
(1)事故图片128张
(2)车辆受损清单1份
5、评估过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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